诸暨市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湖东路延伸段南侧隔离板房及相关资产包[挂牌披露]
2026-04-07
浙江/绍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诸暨市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湖东路延伸段南侧隔离板房及相关资产包[挂牌披露]
浙江/绍兴-2026-04-07 00:00:00

诸暨市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湖东路延伸段南侧隔离板房及相关资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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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诸暨市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湖东路延伸段南侧隔离板房及相关资产包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诸暨市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绍兴市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转让事项说明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当天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诸暨市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诸暨支行,账号:*******************,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予以归还。 *.受让方须在转让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完成标的的拆解、切割、运输等工作。受让方逾期未完成运输工作的,则视为严重违约,视同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并由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除此次标记的转让资产以外的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的主体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以履约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受让方应另行补充赔偿。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装载、运输、现场恢复原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于清场后**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具体以交易时国家税务部门公布税率为准) *.转让资产明细参见标的清单,但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将不作任何调整。 *.转让受让双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在完成交易合同所涉全部款项后,受让方需在转让方要求的项目工期截止前完成标的的拆解、切割、运输等工作,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该项目无法施工或影响项目进度,转让方将书面告知受让方搬运期限及相关要求,受让方应立即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到转让方要求,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停止标的的拆解、切割、运输等工作,视同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并由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该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组织工具运输及处置,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 *.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则相关责任或经济赔偿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本次竞买标的运输和场外处置等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 **.在转让标的的拆、装、运输、卸过程中,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进行拆、装、卸、运输。受让方所雇佣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 **.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项目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和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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