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关于对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管处罚
2026-04-02
湖北/武汉 质疑投诉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关于对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管处罚
湖北/武汉-2026-04-02 00:00:0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关于对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公告类型:处理决定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关于对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爱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岸区江大路**号德威大厦**层**号

被投诉人:被投诉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民医院;被投诉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道***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号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投诉人于****年*月**日第一次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区人民医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区人民医院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投诉人在收到质疑回复函后,于****年*月**日就回函再次向区人民医院、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区人民医院于****年*月**日再次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在收到第二次质疑回复函后,于****年*月*日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武汉汇得行靓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中标金额为***.******万元,低于行业合理成本,涉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可能会造成合同无法履约的情况。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为:对武汉汇得行靓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低于合理成本价竞标的行为,依法依规取消该公司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该投诉事项,事实依据清晰,但不属于投诉内容所诉的政府采购异常低价、恶意低价的情形,该项目根本问题在于采购人采购文件的编制不合理,采购需求实质性条款设置有缺陷,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在采购预算的限额下,完成满足和响应采购需求。故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区人民医院)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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