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5-12-15 00:00:00

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关于开放宜宾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商接入申请的公告(以此件为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号)等文件精神,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决定开放宜宾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商接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商接入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允许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参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申请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截止到本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申请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截止到本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年内不得具有犯罪记录。
*.符合电子保函(保单)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具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保险)业务资质,能实现电子保函(保单)保险业务全流程电子化。
(二)分类申请条件
*.银行机构
持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担保机构
持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保险机构
(*)持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年第二或第三季度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风险综合评级中为*类及以上。
以上分类申请条件,申请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属性在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相关要求
*.本次开放接入允许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的应当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文件,同一法人下的分支机构只允许有一家申请参与,否则相关申请单位的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与目前正在履行合作协议的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商属于同一法人的分支机构,也不得参与本次开放接入申请。
*.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参加本次开放接入,否则相关申请单位的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申请单位与目前正在履行合作协议的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次开放接入,否则申请单位的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前述目前正在履行合作协议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商名单可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联系我们”栏目的“第三方服务公司服务联系方式”中查询。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申请单位直连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应提供全流程线上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并满足如下要求。
*.申请单位须自行建设与维护本单位专用的电子保函(保单)业务系统,实现业务在线受理、在线流转、在线审批、在线办结,并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系统数据接口标准与相关标准化建设要求,实现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闭环管理。
*.申请单位所使用的的金融业务系统或电子保函(保单)业务系统,符合电子招投标相关安全、保密要求,已获得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三级及以上等保认证(须提供本单位金融业务系统或电子保函(保单)业务系统,在有效期内三级及以上等保认证证明),系统保障****小时稳定运行不宕机。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商应使用第三方**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签章),确保电子电子保函(保单)的法律效力,相关文件需遵循***体系的数字签名系统和数字证书技术标准和规范。电子签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
*.申请单位所使用的的金融业务系统或电子保函(保单)业务系统,具备验证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缴纳保函(保单)费用的能力。能实现投标人发起电子保函(保单)单笔开具申请后及时生成保函(保单);保费支付成功及时反馈投保成功并推送正式电子保函(保单)。
*.申请单位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保证数据安全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包含:禁止提前获知投保人参与项目的具体信息,禁止向包含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潜在投保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信息;确保数据交互过程始终处于加密状态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开具加密保函(保单)的有效性。实施方案应全面响应前述“两禁止和一确保”要求,否则,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申请单位在接到对接通知后四个月内与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和测试,若因申请单位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完成系统对接的,取消其入驻资格。
(二)服务要求
*.申请单位系统测试对接成功通过后方可与我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严格按照合作协议要求开展电子保函(保单)服务。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规定的电子保函(保单)格式开具电子保函(保单),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必须是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单)。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格式和内容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等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投标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担保金额、保函时效、担保项目名称、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费用支付账户等。
*.严格保函(保单)服务期限。电子保函(保单)有效期严格按项目招标文件、合作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办理流程
(一)递交申请文件。
*.递交日期:****年*月*日(星期二)。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递交地点: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叙州区金沙南路市民中心四楼)拍卖大厅。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申请单位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将申请文件(一式三份)提交现场工作人员。
*.递交申请文件时,申请单位经办人员限*人且应当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递交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经办人员身份现场查验未通过或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二)专家审核。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组织审核小组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审核小组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审核报告。
(三)公布审核结果。根据审核报告,确定接入单位名单,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成系统对接。入围接入单位按《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对接规范》完成自身电子保函(保单)业务系统建设,建设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测试成功,并至少完成*笔真实环境业务测试。
(五)签订合作协议。系统对接测试成功后,签订《宜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电子保函合作协议》,本次开放接入入驻服务商合作期限为一年,合作期间未出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可续签合作协议。
(六)系统上线运行。根据约定安排系统上线,并做好系统运维工作。
四、申请文件的制作和提交
(一)申请文件的组成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保函(保单)系统对接申请表(模板详见附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还应当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分类申请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服务商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电子保函(保单)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作为电子保函(保单)业务负责人的,无需提供。
*.本单位金融业务系统或电子保函(保单)业务系统有效期内三级及以上等保认证证明。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模板详见附件*)。
*.保证数据安全的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文件的提交
*.申请单位所需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需逐页逐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将制作好的纸质申请文件每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三个密封袋),在密封袋上标注单位名称、正(副)本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鲜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本次开放接入申请文件只接受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申请文件作无效申请处理,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①凡不符合本次公告规定的(即本次公告的申请条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等所有要求均须满足、不允许负偏离),或不按公告规定程序提交申请的;
②未按规定递交申请文件的;
③申请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相互串通参与本次开放接入、资料互装等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
④存在公告中规定的其他申请文件无效情形的。
五、确定入驻接入单位
经专家审核且符合本次公告的申请条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申请单位确定为接入单位(家数不限),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申请单位对本次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督电话:************)
六、其他事宜
(一)目前已经接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平台并按照合作协议开展服务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商可以不再参与此次开放接入申请,若仍有意愿继续服务的,必须在本次公告发布开始至公告截止时间前向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提出书面的服务申请,并承诺按照本次接入申请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开展服务工作,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二)自****年开始,拟将于每年下半年集中组织开放接入活动,届时有意向成为宜宾市工程招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商的单位可关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及时参与开放接入申请活动。
(三)本次开放接入由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次开放接入公告有异议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四)公告发布媒介与联系方式
本次公告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联系人:樊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楼*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保函(保单)系统对接申请表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商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电子保函(保单)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