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指标表.doc
2026-04-03
福建/厦门 招标采购
附件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指标表.doc
福建/厦门-2026-04-03 00:00:00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年度福建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自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 **:**

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管委会,各有关工业园区和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年度省级绿色制造推荐和自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开展****年度福建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和自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优化省级绿色制造评价指标体系

  本年度起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采用《通知》公布的最新评价标准(附件*、*),工信部未公布最新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前,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采用《实施细则》中原评价标准(附件*),请有关企业、园区参照最新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省级绿色制造创建(原则上面向已获评市级绿色制造的企业或园区)和自评价工作。

  二、****年度省级绿色制造申报推荐

  (一)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相关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自主如实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的**个重点行业(附件*)的企业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非重点行业的企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进行自评价。

  (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请有关企业登录福建省工业绿色发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管理系统”),自主如实填报报表完成自评价,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其中,机械、汽车、电子电器行业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

  三、现有省级绿色制造自评价

  为进一步提升现有省级绿色制造企业(园区)绿色化发展水

  平,请各区工信部门组织现有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登录省级管理系统,对照评价(或动态管理)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现有省级绿色制造企业(园区)自评价得分(按行业要求或通则)处于后*%的,在发布年度新增绿色制造名单时予以通报,连续三年处于后*%的企业将从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中移除。

  四、工作要求

  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绿色制造培育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企业和园区按照要求申报。

  请相关企业、园区于****年*月**日前完成管理平台和省级管理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动态管理自评。

  (联系人:杨铭*******,朱宇鹏*******)

  附件:*.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指标表

  *.绿色工厂重点支持行业清单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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