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2026-04-04 00:00:00
| 招标公告名称: | 张家口多热源互联互通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不含铁路防护套管相关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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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内容: | ||||||||||||||||||||||||||||||||||||||||||||||
张家口多热源互联互通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不含铁路防护套管相关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多热源互联互通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不含铁路防护套管相关工程)已由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张家口多热源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张数政字〔****〕***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统筹争取上级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张家口城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建设规模:为打通瓶颈堵点,实现多热源互联互通,建设:(*)贯通怀安电厂至张家口西环路隔压换热站的******互联互通供热管道(管沟长度)约为**.**公里;左卫镇 *****联通管道(管沟长度)*.* 公里,共计**.** 公里。(*)贯通许家庄电厂沿南环路至金凤街,再沿西环路至兴盛路的 ************* 互联互通供热管道(管沟长度)约为 **.*公里;西环路隔压换热站引出******供热联通管道(管沟长度)*.**公里与市区现有管网联通,对原有西苑路隔压换热站扩建,供热能力由*****提升至*****,并敷设******互联互通管道(管沟长度)*.**公里。共计**.**公里。(*)配套建设中继泵站*座、隔压换热站*座,扩建隔压换热站*座。建设地点: 张家口市桥西区、经开区、万全区、怀安县。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单,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相应施工图设计并按时提交成果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实施全过程现场相关服务和相关审查、审批、审计、竣工验收等工作。*.*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其他: ①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 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⑤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⑥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远程异地评标。**.* 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 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收费金额:*元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向新正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北新村**号楼 ;联系人:赵赞坤 ,联系电话:***********。向张家口城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提出,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苑街*号供热调度大楼***室;联系人:李晓霞 、张圣。 联系电话: ************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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