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供水提升改造项目(卡若区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03
西藏/昌都 变更澄清
卡若区供水提升改造项目(卡若区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西藏/昌都-2026-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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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区供水提升改造项目(卡若区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单位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现更正为:承担本项目技术咨询工作的单位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开标时间顺延为****年**月**日**时:**分举行。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的补充文件,若未下载最新补充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