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城市中心设施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6-04-03
新疆/喀什 招标采购
泽普县城市中心设施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新疆/喀什-2026-04-03 00:00:00
新疆/喀什-2026-04-03 00:00:00
泽普县城市中心设施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泽普县城市中心设施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
*****
*****
一、招标条件
本 泽普县城市中心设施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援疆资金,招标人为泽普县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项目规模: 更新改造法桐街区约*.*万平方米区域内铺装、电力等基础设施,完善休闲座椅、文化健身设施、无障碍设施等配套,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兼具文化体验的公共服务空间。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泽普县城市中心设施更新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更新改造法桐街区约*.*万平方米区域内铺装、电力等基础设施,完善休闲座椅、文化健身设施、无障碍设施等配套,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兼具文化体验的公共服务空间。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投标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日*****年**月**日)承揽过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日*****年**月**日)承担过类似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日*****年**月**日)承担过类似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与企业类似业绩相同。*.*财务要求:近三年(指****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完整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其他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
*.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招标文件费用:*.**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监督部门: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上海援疆资金。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泽普县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督机构: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 联 系 人:郭亚涛 | 联 系 人:曹艳霜 | 联 系 人:衣本龙 |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 |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