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2026-04-03 00:00:00
乐山市沙湾区南向出海大通道多式联运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市沙湾区南向出海大通道多式联运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乐山市沙湾区南向出海大通道多式联运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进行更正,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计划工期“***日历天”变更为“***日历天”;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有,具体要求:****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有,具体要求:****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将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中的第(*)条:“(*)合同无类似项的新增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按照《****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计算,材料价格按开工令同期《四川省乐山市工程造价信息》计取;若无信息价的,则以市场价计取,组价后并以中标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经认质认价后的材料价不下浮)”变更为:“(*)合同无类似项的新增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按项目实施时的有效清单计价规范文件及配套文件按相关规定计量及组价,其中材料价格按开工令当期《四川省乐山市工程造价信息》计取;若无信息价的,则以市场询价计取。并按照投标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材料价格按开工令同期《四川省乐山市工程造价信息》计取;若无信息价的,则以市场价计取,组价后并以中标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经认质认价材料不下浮)。”。 *、除此之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山市绥山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