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4-03 00:00:00
南川区****年洪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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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川区****年洪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川区水土保持站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建设地点:南川区南城街道、大有镇、德隆镇、合溪镇、金山镇、黎香湖镇、南平镇、乾丰镇、石溪镇、太平场镇、头渡镇、兴隆镇。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包含封禁治理****.**公顷、石坎坡改梯**.**公顷、林草措施**.**公顷、保土耕作***.**公顷、坡面径流调控**.**公顷;配套新建*米宽田间道路**.**公里、生产路*.**公里、截排水沟*.**公里、沉沙池**口;新建蓄水池*座,整治堰塘*口、护岸工程***米;工程碑*座、封禁治理标牌**块、宣传栏**块、水土保持文化宣传牌**块、水保措施简介牌**块等。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万元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 工期要求:工期为***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 标段划分:/
*.* 其他:/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南川区水土保持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渝南大道(商务中心主楼)*幢***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号(力帆时代*栋**—*)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刘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孙文静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 |
南川区****年洪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
南川区****年洪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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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