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2026-04-03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年苍溪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
*、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报价方式变更
更正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项目名称:****苍溪县财政局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开放式,项目编号:*****************)的供应商报价方式进行预变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原报价方式
本项目原设定报价方式为:供应商报价类型(单价);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固定价。
二、预变更后报价方式
本次预变更后,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方式调整为:供应商报价类型(单价);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最高限价区间(住宿费:*****元/间/天;伙食费:*****元/人/天;大型会议室:容纳人数***人以上(含***人):******元/间/半天;中型会议室:容纳人数*******人(含***人):******元/间/半天;容纳人数***人以下:******元/间/半天)。
三、变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四、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预变更仅涉及供应商报价方式,项目其他采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标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评审标准、框架协议期限等)保持不变,仍按原采购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实质性条款。
*.各相关供应商请及时关注本项目后续正式变更公告及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按照预变更后报价方式准备响应文件,确保报价符合本次变更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避免因报价方式不符导致响应无效。
*.及时做好征集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按规定发布正式变更公告,同步完成电子交易系统相关设置调整,确保电子化采购流程顺畅。
*.严格按照本次预变更说明及后续正式变更文件开展采购活动,加强采购过程管理,主动接受财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若各相关方对本次报价方式预变更有异议,请在本说明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我局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反馈地址:苍溪县滨江路中段**号
联系电话:************
本说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正式变更公告,具体以正式变更公告为准。
特此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苍溪县财政局
地 址:苍溪县滨江路中段**号
联系方式:************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苍溪县财政局
地 址:苍溪县滨江路中段**号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陈老师
征集人:苍溪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