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化工园水污染治理还建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3-30
湖北/宜昌 审批|立项|规划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化工园水污染治理还建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湖北/宜昌-2026-03-30 00:00:00
发布机构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化工园水污染治理还建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湖北兴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兴山化工园水污染治理还建道路项目立项的函》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兴山化工园水污染治理还建道路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成后将配套完善宏昌码头物流运输通道,助力化工园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化工园水污染治理还建道路项目。

  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湖北兴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地点

  兴山县峡口镇宏昌码头区域。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为宏昌码头还建路,起于宏昌码头出入口,终点与****省道衔接,全长***米,按《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公路(*类)建设,设计时速**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新修,配套路面铺设、排水及防护工程等。主要工程量:新建路基***米,路基全宽*.*米(*.*米护肩带+*.*米车行道+*.*米护肩带), 路基挖方****立方米,路基填方****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基挡土墙****立方米/***.*米,新建*****钢筋砼圆管涵**米/*道,钢筋砼防撞护栏**.*立方米/***米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同意该项目采用委托招标形式对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防止人为变更情况发生。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宜府办函〔****〕*号)。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附件:*、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建设实施告知书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件*

  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山化工园水污染治理还建道路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设计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勘察 核准
设备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凡核准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上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
,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化工园水污染治理还建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湖北兴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兴山化工园水污染治理还建道路项目立项的函》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兴山化工园水污染治理还建道路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成后将配套完善宏昌码头物流运输通道,助力化工园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化工园水污染治理还建道路项目。

  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湖北兴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地点

  兴山县峡口镇宏昌码头区域。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为宏昌码头还建路,起于宏昌码头出入口,终点与****省道衔接,全长***米,按《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公路(*类)建设,设计时速**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新修,配套路面铺设、排水及防护工程等。主要工程量:新建路基***米,路基全宽*.*米(*.*米护肩带+*.*米车行道+*.*米护肩带), 路基挖方****立方米,路基填方****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基挡土墙****立方米/***.*米,新建*****钢筋砼圆管涵**米/*道,钢筋砼防撞护栏**.*立方米/***米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同意该项目采用委托招标形式对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严格设计变更管理,防止人为变更情况发生。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宜府办函〔****〕*号)。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附件:*、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建设实施告知书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件*

  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山化工园水污染治理还建道路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设计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勘察 核准
设备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凡核准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上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