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26-04-03 00:00:00
采购项目违规供应商调查处理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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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单位 |
部队(特殊原因不予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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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汕头市树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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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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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内容 |
经查,发现你公司将资格转借汕头市金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何少强使用,为其围标创造条件,致使其使用你公司资格参与我单位****年调度室改造采购项目。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号)第三十二条第九款“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行为,给予*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第三十三条第七款“将资格转借其他供应商使用的,给予取消军队供应商资格,终身禁止参与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第三十九条“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相关项目代理人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禁止时限与供应商处罚期限一致”。由于你公司已注销,拟给予时任法定代表人李仰欢(身份证号******************)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本系统内),项目代理人谢锦东(身份证号******************)终身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本系统内)。 由于我们多次同公司时任法人李仰欢致电告知违规情况,但其拒不配合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关于明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违规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我们在“军采平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满后视为已告知。 同时,你们享有以下内容的知情权: 一、从重处理情形 *.违规行为给部队造成重大损失的;*.违规行为对部队、供应保障造成严重影响的;*.涉及多种情形或者多次违规的;*.在串通投标、出借资质等共同违规行为中起主导作用的;*.违规事实确凿、但拒不承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不力的;*.在调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无理缠闹,干扰调查处理工作或者影响部队其他正常工作的;*.存在其他应当从重处理情形的。 二、从轻处理情形 *.首次违规、且情形轻微的;*.积极配合、采取措施减轻危害的;*.主动担责,提供延长服务期限、成本价供货、加倍经济赔偿等有效补救措施,继续履约有利于实现标的目标、维护军队利益的;*.主动交代违规问题,并提供其他供应商违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长期为军队服务、履约良好,机关部门或者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为其书面提出从轻处理建议的;*.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处理会对部队建设和供应保障造成不利影响的。 三、合并处理 供应商受到书面警告处理,*年内再次违规受到书面警告的,予以*年禁止处理;受到禁止性处理,*年内再次违规受到禁止性处理的,一律加重处理,由第二次负责调查处理的采购管理部门按照本次处理档次上调一档直至终身禁止处理的尺度,按照程序作出处理决定。 供应商在暂停或者禁止期内又被发现以前的违规问题,由调查处理部门向相关单位了解上次调查处理违规情形,连同新发现问题合并处理,作出执行原有处理或者加重处理的决定,并通报相关单位。 四、精准处理 *.对于涉嫌违规的国有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兼任母公司、其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一并予以其法定代表人禁止性处理,会对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管理或者控股的其他企业受到连带影响的,若其上级管理单位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或者经评估连带其他企业会对部队建设和供应保障产生严重影响的,可以只处理违规供应商,免于对法定代表人的禁止性处理。 *.予以供应商禁止性处理可能对部队建设和供应保障带来严重影响的,可以界定禁止性处理适用范围,将其提供的不可替代产品或者服务类别排除在外,精准实施处理决定。 *.供应商处理决定应当在“军采平台”外网、内网一并公开,对于因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者标的物特殊,在外网面向社会公开可能对国家、军队利益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报军委核准,可以只在“军采平台”内网面向军队公告,或者在军队内部予以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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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单位 |
部队(特殊原因不予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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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汕头市创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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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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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内容 |
经查,发现你公司将资格转借汕头市金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何少强使用,为其围标创造条件,致使其使用你公司资格参与我单位****年调度室改造采购项目和****年荣誉室翻新采购项目。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号)第三十二条第九款“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行为,给予*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第三十三条第七款“将资格转借其他供应商使用的,给予取消军队供应商资格,终身禁止参与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第三十九条“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相关项目代理人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禁止时限与供应商处罚期限一致”。对此,拟给予你公司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本系统内),给予法定代表人孙奕锴、时任法定代表人孙兴文、时任法定代表人林泳(身份证号******************)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本系统内),项目代理人谢树勤(身份证号******************)、项目代理人谢随和(身份证号******************)终身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本系统内)。 由于我们无法同你公司取得联系,根据《关于明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违规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我们在“军采平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满后视为已告知。 同时,你们享有以下内容的知情权: 一、从重处理情形 *.违规行为给部队造成重大损失的;*.违规行为对部队、供应保障造成严重影响的;*.涉及多种情形或者多次违规的;*.在串通投标、出借资质等共同违规行为中起主导作用的;*.违规事实确凿、但拒不承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不力的;*.在调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无理缠闹,干扰调查处理工作或者影响部队其他正常工作的;*.存在其他应当从重处理情形的。 二、从轻处理情形 *.首次违规、且情形轻微的;*.积极配合、采取措施减轻危害的;*.主动担责,提供延长服务期限、成本价供货、加倍经济赔偿等有效补救措施,继续履约有利于实现标的目标、维护军队利益的;*.主动交代违规问题,并提供其他供应商违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长期为军队服务、履约良好,机关部门或者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为其书面提出从轻处理建议的;*.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处理会对部队建设和供应保障造成不利影响的。 三、合并处理 供应商受到书面警告处理,*年内再次违规受到书面警告的,予以*年禁止处理;受到禁止性处理,*年内再次违规受到禁止性处理的,一律加重处理,由第二次负责调查处理的采购管理部门按照本次处理档次上调一档直至终身禁止处理的尺度,按照程序作出处理决定。 供应商在暂停或者禁止期内又被发现以前的违规问题,由调查处理部门向相关单位了解上次调查处理违规情形,连同新发现问题合并处理,作出执行原有处理或者加重处理的决定,并通报相关单位。 四、精准处理 *.对于涉嫌违规的国有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兼任母公司、其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一并予以其法定代表人禁止性处理,会对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管理或者控股的其他企业受到连带影响的,若其上级管理单位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或者经评估连带其他企业会对部队建设和供应保障产生严重影响的,可以只处理违规供应商,免于对法定代表人的禁止性处理。 *.予以供应商禁止性处理可能对部队建设和供应保障带来严重影响的,可以界定禁止性处理适用范围,将其提供的不可替代产品或者服务类别排除在外,精准实施处理决定。 *.供应商处理决定应当在“军采平台”外网、内网一并公开,对于因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者标的物特殊,在外网面向社会公开可能对国家、军队利益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报军委核准,可以只在“军采平台”内网面向军队公告,或者在军队内部予以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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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单位 |
部队(特殊原因不予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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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汕头市星雅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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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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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内容 |
经查,发现你公司将资格转借汕头市金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何少强使用,为其围标创造条件,致使其使用你公司资格参与我单位****年调度室改造采购项目。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号)第三十二条第九款“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行为,给予*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第三十三条第七款“将资格转借其他供应商使用的,给予取消军队供应商资格,终身禁止参与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第三十九条“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相关项目代理人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禁止时限与供应商处罚期限一致”。对此,拟给予你公司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本系统内),给予法定代表人洪永华(身份证号******************)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本系统内),项目代理人周春华(身份证号******************)终身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本系统内)。 由于我们无法同你公司取得联系,根据《关于明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违规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我们在“军采平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满后视为已告知。 同时,你们享有以下内容的知情权: 一、从重处理情形 *.违规行为给部队造成重大损失的;*.违规行为对部队、供应保障造成严重影响的;*.涉及多种情形或者多次违规的;*.在串通投标、出借资质等共同违规行为中起主导作用的;*.违规事实确凿、但拒不承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不力的;*.在调查过程中拒不配合、无理缠闹,干扰调查处理工作或者影响部队其他正常工作的;*.存在其他应当从重处理情形的。 二、从轻处理情形 *.首次违规、且情形轻微的;*.积极配合、采取措施减轻危害的;*.主动担责,提供延长服务期限、成本价供货、加倍经济赔偿等有效补救措施,继续履约有利于实现标的目标、维护军队利益的;*.主动交代违规问题,并提供其他供应商违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长期为军队服务、履约良好,机关部门或者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为其书面提出从轻处理建议的;*.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处理会对部队建设和供应保障造成不利影响的。 三、合并处理 供应商受到书面警告处理,*年内再次违规受到书面警告的,予以*年禁止处理;受到禁止性处理,*年内再次违规受到禁止性处理的,一律加重处理,由第二次负责调查处理的采购管理部门按照本次处理档次上调一档直至终身禁止处理的尺度,按照程序作出处理决定。 供应商在暂停或者禁止期内又被发现以前的违规问题,由调查处理部门向相关单位了解上次调查处理违规情形,连同新发现问题合并处理,作出执行原有处理或者加重处理的决定,并通报相关单位。 四、精准处理 *.对于涉嫌违规的国有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兼任母公司、其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一并予以其法定代表人禁止性处理,会对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管理或者控股的其他企业受到连带影响的,若其上级管理单位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或者经评估连带其他企业会对部队建设和供应保障产生严重影响的,可以只处理违规供应商,免于对法定代表人的禁止性处理。 *.予以供应商禁止性处理可能对部队建设和供应保障带来严重影响的,可以界定禁止性处理适用范围,将其提供的不可替代产品或者服务类别排除在外,精准实施处理决定。 *.供应商处理决定应当在“军采平台”外网、内网一并公开,对于因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者标的物特殊,在外网面向社会公开可能对国家、军队利益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报军委核准,可以只在“军采平台”内网面向军队公告,或者在军队内部予以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