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2026-04-03 00:00:00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设备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年)(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设备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年)*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汴财单一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设备租赁及运维服务项目(****年)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汴财单一采购*******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设备租赁及运维服务,具体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号 |
******.** |
元 |
评审价格:******元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程聃、刘永青、牛泊钧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开封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站位于开封市龙亭区集英街晋安小学教学楼楼顶,设备及站房归属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结论:因该项目前期以购买数据服务形式进行,该站作为目前开封市唯一的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站,考虑到使用的持续性、一致性、以及现有数据兼容性,采购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设备及运维服务时效最快,可有效保障各项数据的正常上传,且可避免因服务变更带来的困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名称:开封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开封市新区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八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农业路与嵩山北路交叉口西北角枫华大厦**楼****室
联系人:宣万圣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宣万圣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