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4-03 00:00:00
宁波汇海通华峙(一期)项目堆场及停车场运营操作合作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宁波汇海通华峙(一期)项目堆场及停车场运营操作合作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波汇海通华峙(一期)项目堆场及停车场运营操作合作经营项目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除采购文件约定的采购人提供的条件及堆场和停车场所有对外业务的承接经营及相关业务收入、支出的管理和全面监督以及短驳运输、超市经营内容外,其余有关堆场、停车场的作业操作服务全部涉及的集装箱进场以及停车场集卡进场和出场的全部环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箱体检验、装卸、修洗箱、后勤服务保障、采购人负责部分的配合服务等配套工作及相关人员、设备设施的配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自本项目正式运营之日起生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有效期为一年。
*.*服务地点: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西至规划白洋线轮廓段,南、东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胡家河区域的穿山港区集疏运基地(华峙地块)一期堆场内(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张西岙弄*号)。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集装箱进出场、检验、堆存等作业及停车场管理、后勤服务”部分总最高限价********元/年(含税),其中单价最高限价:**.**元/***(含税);“集装箱洗修箱作业实际外包服务收入分成占比”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人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该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
*.*磋商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平台使用费。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北仑分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响应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开启解密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投标)保证金
*.* 磋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磋商(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磋商(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磋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磋商(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七、平台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平台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宁波汇海通国际物流枢纽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灵江路 *** 号 ** 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弄**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号楼八楼
联系人:鲍顺翱、王杰
电话:****-********
电子邮件:********@**.***
受理异议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