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4-03 00:00:00
重庆市渝剑控股集团长宁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绿化整改升级项目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渝剑控股集团长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渝剑控股集团长宁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绿化整改升级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
*.* |
* |
建筑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工作时间)。
*.*.报名方式: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视为具备报名资格,否则视为无效,未进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不得参与谈判。
注: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供应商须按照文件要求报名;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栋*楼)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谈判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转账方式
*.*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本项目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渝剑控股集团长宁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渡舟正街***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协信星光天地*栋****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