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番财采投【2026】31号)
2026-04-03
广东/广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番财采投【2026】31号)
广东/广州-2026-04-03 00:00:00
广东/广州-2026-04-03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番财采投【****】**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番财采投【****】**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超声乳化治疗仪及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广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房
被投诉人*:广州穗智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智港北街*号***
被投诉人*: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东路**、**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市番禺区中医院超声乳化治疗仪及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代理机构就“广州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具有排他性”质疑事项答复不能成立,混淆了“参数设置是否合法”和“投标是否响应”两个问题。*.代理机构对“评审不公”质疑事项的答复不能成立,以“评审按文件进行”为由回避对评分标准合理性的审查。
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中关于评审标准设置的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法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号*座***室,电话:************)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