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爱区财采投处〔2026〕002号)
2026-04-03
黑龙江/黑河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爱区财采投处〔2026〕002号)
黑龙江/黑河-2026-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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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爱区财采投处〔****〕***号)
作者:黑河市爱辉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爱辉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大庆市汇亚达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腾路**号华溪龙城*********
采购人:黑河市爱辉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电业街**号
被投诉人: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市辖区通江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采购人拒收我司质疑违法违规;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我司投标文件评审,评审结果不公平、不合理。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诉事项成立。因投诉人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未能进入评审排名,经认定投诉成立的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本项目无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关于采购人未依法受理质疑的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结合其他成立的投诉事项,本项目无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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