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4-03 18:02:54
****年穗东街道采购“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穗东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泰景中街***号文兴阁*层***、***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穗东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预算:广州市人社局对“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开展年度项目运营评估,评估合格可获得**万元/年运营补贴(以实际下拨经费为准),评估不合格不给予经费支持。该经费性质为广州市人社局划拨的“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专项运营补贴。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将根据广州市人社局组织的“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年度运营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评估合格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协议;评估不合格或乙方不积极开展工作的,不予续签。
(五)采购项目内容或需求:
*.项目内容:根据采购需求规定,提供居家、母婴、养老、医疗护理等服务(含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实际以合同生效之日计算*年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函》(附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函》(附件***)。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函》(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投标函》(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供应商未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泰景中街***号文兴阁*层***、***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泰景中街***号文兴阁*层***、***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获取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三)投标单位需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东中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均为无效。
(六)如因政府资金调减导致专项服务经费减少,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减少服务时长,并按实际时长结算项目服务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南湾大街**号宝夏花园*栋一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人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泰景中街***号文兴阁*层***、***室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
邮箱:*********@**.***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
广东中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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