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4-03 00:00:00
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山林村等*个村****年高标准农田“连片整治·千亩良田”项目
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山林村等*个村****年高标准农田“连片整治·千亩良田”项目招标编号:南建标[****]***号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南建标[****]***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修改为:
(*)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年**月**日**时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不得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招标文件或澄清、修改通知中有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通知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