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东莞市道滘镇九横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设计补充通知公告(交易公告)
2026-04-03
广东/东莞 变更澄清
(补充通知)东莞市道滘镇九横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设计补充通知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东莞-2026-04-03 00:00:0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月**日发布的“东莞市道滘镇九横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项内容统一修改为:*、交易系统辅助审查结果异议提出时间:解密环节结束且招标人公示资格结果后**分钟内。*、提出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中第(**)项内容统一修改为“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签到、解密投标文件的,且不能及时提供合理解释和证据(如场所租赁/使用协议及付款凭证、网络服务合同、第三方服务协议等)以证明其独立性”。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第**.*款内容统一修改为:

**.*异议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的,有权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但已签到未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后续环节提出异议,开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对后续环节提出异议。异议程序应当按照《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及投诉处理规则》 的相关规定执行。

**.*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已签到未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后续环节提出投诉,开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对后续环节提出投诉。投诉程序应当按照《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及投诉处理规则》 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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