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6-04-03 00:00:00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蘭台宿舍楼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蘭台宿舍楼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蘭台宿舍楼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信息 |
|
| 豫政采(*)**********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河南万景泓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淮海路***号****室 |
*******.**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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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蘭台宿舍楼整修改造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
孙宏伟 |
豫****************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冠英、王松梅、孙巍巍(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层**号
联系人:张华 徐晓阳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华 徐晓阳
联系方式:************* ***********
如何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