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监理(第二次)(XYSZ-202511SZ-057002002)第2次答疑澄清/招标异常
2026-04-03
湖北/襄阳 变更澄清
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监理(第二次)(XYSZ-202511SZ-057002002)第2次答疑澄清/招标异常
湖北/襄阳-2026-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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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第二次)(***********************)第*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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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分“无”现修改为“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即*.*分。注:因招标文件为示范文件,本条“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分”无法修改,为落实中小企业政策本条“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分”。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分值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 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按零分计算,本项目满分为**分”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 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按*.*分计算,本项目满分为**.*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襄阳市襄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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