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6-04-03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江门-2026-04-03 00:00:00

关于为【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 **:**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江门广海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江门广海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名称
    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投资额(¥***,***,***.**元)

  • 所需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根据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环审审〔****〕号),批复第(六)条要求,施工结束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海洋生物资源进行恢复和生态补偿。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渔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号),第一点,建设单位是涉渔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的主体,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涉及水生生物保护区的还包括工程建设对保护区影响专题报告)中所列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渔业部门要对实施方案编制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把关,确保方案合理可行。现本项目施工即将完成,计划按上述批复和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补偿的实施方式、期限、时间、地点,明确资金使用计划、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要求、效果评估机制及保障措施等内容。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完成编制后报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审批。中介机构需到现场踏勘,并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对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进行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仅承诺服务即可。
  • 服务时限说明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服务金额
    ¥***,***.**元至¥***,***.**元
  • 金额说明
    本次服务收费依据参考《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号文)、《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等标准计算,结合市场价调节,本次方案响应报价为¥***,***.**元至¥***,***.**元,最终结算费用以市财政局或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核为准。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价时间
    ********** **:**
  • 选取中介时间
    **********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江门广海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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