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4-03 00:00:00
绍兴越城凯悦酒店及配套商业改造提升工程样板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悦韵梅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绍兴越城凯悦酒店及配套商业改造提升工程样板段工程施工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绍兴越城凯悦酒店及配套商业改造提升工程样板段工程,工程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新城**地块。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控制价:***.****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包括电梯厅、走廊、样板房(大床房、双床房、机电样板间)。施工内容包括天棚、墙面、地面硬装,软装采购布置(包含但不限于活动家具、标识物料、艺术品物料、运营电器、布草、运营物资等,确保以满足凯悦酒店设计样板房标准配置),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屋面****放样/制作/安装,结构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审定招标控制价。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且无在建工程任职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年**月至****年*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年**月至****年*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投标人还须满足:
(*)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在近*年内无施工安全责任事故(需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要求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方式:投标人登陆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投标人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地址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网址)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有需要现场踏勘,招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本项目为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
四、其他有关内容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元。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年*月**日**点**分**秒(北京时间)。项目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通过登录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本项目中获取相应的虚拟子账号,并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户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一次性缴入该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退还期限: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结束后 * 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 日内退还。
如投标人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登录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详见“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指南”*****://****.******.***/******?*********=***)。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资信标);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中标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五、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悦韵梅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人民东路****号 |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号 |
联系人:陈经理 | 联系人:章 瑶 |
电 话:************* | |
监督单位:绍兴越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俞慧萍 | |
电 话:************* | |
六、联系方式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拨打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详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