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南-2026-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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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合作市城镇供排水价格调整事项》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合作市城镇供排水价格调整事项》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及《甘南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甘南办字〔****〕**号)等文件政策规定的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事项概况
*、事项名称:合作市城镇供排水价格调整事项
*、实施单位:合作市水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涉及范围:合作市城区供水区域
*、调价方案:根据《甘肃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规定,在遵循供水价格调整原则的基础上,参照毗邻县市供排水成本,并考虑到合作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本次调整合作市城区自来水价格类别分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具体调价方案为:
方案一:
*、居民用水基础水价由原标准*.**元/*³申请调整为*.**元/*³;非居民用水由原标准*.*元/*³申请调整为*元/*³;特种用水基础水价由原标准**.*元/*³申请调整为**.**元/*³。
污水处理费:居民*.**元/*³申请调整为*.*元/*³,非居民*.**元/*³申请调整为*.**元/*³。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根据《甘肃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阶梯水价差按不低于*:*.*:*的比例确定。其分级水量及收费标准为: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月每户*~***³(含***³),水价*.**元/*³;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每月每户***³~***³(含***³),水价*.**元/*³;第三阶梯用水量为每月每户***³以上,水价*.**元/*³。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水户执行第一阶梯用水价格标准。
方案二:
*、居民用水基础水价由原标准*.**元/*³申请调整为*.**元/*³;非居民用水由原标准*.*元/*³申请调整为*.*元/*³;特种用水基础水价由原标准**.*元/*³申请调整为**.**元/*³。
污水处理费:居民*.**元/*³申请调整为*.**元/*³,非居民*.**元/*³申请调整为*.**元/*³。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根据《甘肃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阶梯水价差按不低于*:*.*:*的比例确定。其分级水量及收费标准为: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月每户*~***³(含***³),水价*.**元/*³;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每月每户***³~***³(含***³),水价*.**元/*³;第三阶梯用水量为每月每户***³以上,水价*.**元/*³。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水户执行第一阶梯用水价格标准。
特殊非居民用户执行水价标准。学校(含幼儿园和托育机构)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执行居民用水价格。
调整后水价均不含污水处理费及水资源费。
二、事项风险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风险调查的对象为事项运行期间有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实施单位概况
实施单位:合作市水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东四路
联 系 人:才 老
电话:***********
三、风险评估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甘肃玥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 亮
联系电话:***********
邮 箱:*********@**.***
四、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和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包括对本次事项是否了解;如您有不满意的问题,将如何解决;事项对群众的工作、生活的影响以及对于本次政策调整的态度。
*、注意事项
*)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若对项目实行有较大异议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工作人员提出;
*)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意见。
六、公示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个工作日。
甘肃玥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公示公告 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