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4-03 00:00:00
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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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受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合肥市
*.项目单位: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预算:***万元(其中第*标段***万元,第*标段**万元)
*.项目类别:货物类
*.标段(包别)划分:共分*个标段,本次招标第***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资质要求:无;
*.业绩要求:
一标段: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有环卫车辆供货业绩;
二标段: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有车辆供货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 年,下同)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电子交易服务费用: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款规定的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电子交易服务费用:网上支付。
(*)谈判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层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六、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楼整层
联系人:刘工
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层
项目负责人:钟良金
电话:*************
传真:/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七、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谈判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谈判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谈判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询标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询标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应内容回复。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标段简称: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二标段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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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二标段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流标,本招标项目终止。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楼整层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层
联系方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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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针对本项目第三章“三、货物需求*标段”中货车参数当中,要求前后悬小于****/****,市场上所有的主流品牌如江淮、江铃、五十铃、解放、东风、福田等品牌,前悬均在****以上,建议修改为:前/后悬小于等于****/****。
答:此项变更为:前悬≥******;后悬≤******。
*.针对本项目第三章“三、货物需求*标段”中燃油皮卡车的参数中,要求额定载质量大于等于******,市场上所有的皮卡车,公告中的额定载质量一般在***** 左右,没有车型符合大于等于******,建议修改为额定载质量大于等于*****或满载质量大于等于*****。
答:同意修改。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楼整层
联系人:刘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
联系人:钟良金
电 话:*************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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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针对本项目第三章“三、货物需求*标段”中“*.**吨洒水车主要性能参数”中“整备质量≥*******”,根据**吨洒水车行业常规参数,整备质量合理范围约为******左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超出合理参数近**倍,不符合车辆实际技术参数,不具备响应和执行条件。
答:此项更正为:整备质量≥******。
*.针对本项目第三章“三、货物需求*标段”中“*.**吨洒水车主要性能参数”、“*.**吨洒水车主要性能参数”、“*.**吨洗扫车主要性能参数”、“*.*吨洗扫车主要性能参数”均要求驾驶室配置主副驾驶安全气囊,经我公司对当前环卫作业专用车辆市场主流车型、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实际生产配置情况核实:环卫作业车辆属于专用作业类车型,受车辆结构、作业工况、生产标准及行业通用配置惯例影响,目前国内所有环卫专用车辆均无主、副驾驶安全气囊的原厂配置,该配置并非环卫车辆标准配置项,也无相关强制规范要求。谈判文件设置此项配置要求,与环卫专用车辆实际生产、行业通用配置及市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不具备可实现性,同时也变相限制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建议删除。
答:同意调整,删除安全气囊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楼整层
联系人:刘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
联系人:钟良金
电 话:*************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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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标段(包)名称: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
标段(包)编号:****************
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湖北星特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号*****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南郊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零壹万肆仟元整(*******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楼整层
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钟良金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标段(包)名称: 合肥西站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
标段(包)编号: ****************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湖北星特汽车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沈晓燕,何朝柱,赵金成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