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房屋评估询价公告
2026-04-02
新疆/阿勒泰 招标采购
吉木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房屋评估询价公告
新疆/阿勒泰-2026-04-02 00:00:00

吉木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房屋评估询价公告

吉木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就相关房屋评估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评估机构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 评估点位置:位于吉木乃县吉木乃镇 *** 团友好路的吉木乃县口岸旅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房屋(一至三层)

*. 评估服务内容

*)评估该房屋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的市场租金标准;

*)评估该房屋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部位、损坏程度及对应修复补偿金额(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

*)综合评估因我方原因导致房屋产权方产生的经营损失及补偿金额(含无法正常出租收益、经营中断损失等,不得因单一凭证缺失否定经营损失存在);

*)评估我方在疫情期间对该房屋改造装修部分的拆除相关费用。

*. 服务要求:评估机构需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开展评估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按时出具合法、规范、有效的正式评估报告,报告作为本次房屋相关费用结算、补偿的合法依据。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评估相关业务;

*. 具备与本次评估事项匹配的有效评估资质证书(如资产评估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等),资质等级符合本次评估工作要求;

*. 具有开展房屋租金评估、房屋损坏修复费用评估、经营损失评估等相关业务的从业经验,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商业信誉良好;

*. 能够独立完成本次评估工作,与本次询价方及房屋产权方均无利害关系,可主动回避利害关系情形,不受任何一方干预;

*.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同意按照本公告要求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符合规范的评估报告。

三、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相关评估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近三年内相关评估业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 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 “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评估服务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

*. 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团队、完成时限、服务保障等,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 *** 电子版扫描件 * 份,复印件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资料,本单位有权不予接收。

四、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递交方式

纸质版资料:可采取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递交至指定地点;

电子版资料: *** 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 “吉木乃县疾控中心房屋评估服务 + 评估机构名称”。

(二)递交时间

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资料恕不接收;

仅提交电子版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纸质版资料的,电子版资料作废,本单位不予受理。

(三)递交地点及邮箱

纸质版递交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县团结路 ** 号吉木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楼办公室;

电子版接收邮箱:******************@***.***

五、询价评审

*. 本单位将在资料递交截止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报价人的资格条件、资料完整性、评估方案、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

*.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定评估服务机构;

*. 本单位对评审结果拥有最终解释权,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递交资料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人:吉木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县团结路 ** 号

人:迪娜

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项

*. 本次询价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

*. 评估服务相关费用由本单位全额承担,具体金额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 报价人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若存在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价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木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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