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环路综合能源站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4-03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南三环路综合能源站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2026-04-03 00:00:00
南三环路综合能源站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南三环路综合能源站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南三环路综合能源站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三环路综合能源站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三、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楼四楼、十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称:南三环路综合能源站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本次比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修建性规划方案、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审图、交通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安全三同时报告、试生产(运营)方案。

服务期限:**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箱递交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安徽冠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五路管委会大楼**楼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羽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街道物测队*******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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