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6-04-03 00:00:00
、项目编号:**********************台财采确[****]***号
二、项目名称:台州发布运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总价:*******(元) | 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 中心大道***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台州发布运营项目 | 台州发布运营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礼平,叶冬明,符鑫(第*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供应商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集团)是新闻宣传部主管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本意见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故本项目建议由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集团)作为供应商采购。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楼****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周先生
质疑联系人:周毕烨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号*幢*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灵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瑜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监处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路**号
传真:
联系人:陈工、李工
监督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