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2026-04-03 00:00:00
位于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九社(*处地块)**.***亩耕地整体出租
公告概要
| 项目编号 | 吉林市******[****]***号 |
| 项目名称 | 位于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九社(*处地块)**.***亩耕地整体出租 |
| 资产类别 | 土地使用权 |
| 转让方名称 | 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 |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吉林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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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位于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九社(*处地块)**.***亩耕地整体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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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吉林市******[****]***号 |
披露公告期 |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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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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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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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联系人 |
赵先生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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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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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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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统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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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 |
电话 |
**********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位于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九社(*处地块)**.***亩耕地整体出租 项目通过 吉林市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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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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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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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租 条 件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瑕疵说明*.标的现状瑕疵:本次招租耕地为已征未用国有土地,现状为自然闲置状态,地块内存在局部杂草、零星杂物,无统一灌溉、排水、电力等配套农业设施,土壤肥力、地形平整度、田间道路通达度及测绘面积约**.*亩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 *.使用条件瑕疵:地块临近乡村道路,仅具备基础通行条件,承租方需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关整治。 *.权利瑕疵:标的为国有已征土地,无土地使用权证,权属归试验区管委会所有,不存在抵押、查封、权属纠纷,但因征地历史资料存档问题,部分界址佐证材料不全,承租方需自行接受并按现状使用。 *.标的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分租、转借,不得耕种除粮食或蔬菜农作物的其它项目,不得在租赁范围内饲养动物及家禽,不允许耕种国家禁种植物,不允许栽植树木及建设温室大棚等建筑物,不得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取土,不得闲置荒芜。租赁期间内由承租方负责租赁土地范围内道路两侧的除草卫生管理工作,并在秋收后将秸秆等杂物清理干净。发生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本次租赁到期后,承租方应在*个工作日内自行处理承租期内种植的农作物以及投入的其他资产,逾期未处理的农作物及其它投入的其他资产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对承租标的进行精心管理,如因管理不当造成地上物及附属设施损坏,承租方须按原样进行维修或赔偿。如承租方有需求对标的进行改造的,需在改造前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可对标的进行改造及装饰。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私自对标的进行改造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进行赔偿。 *.承租方应保证租赁标的四防安全(防火、防盗、防汛、防事故),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内,如出租方拟出售被租赁标的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例如: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征用、占用等情况,出租方将剩余租金无息返还承租方,涉及承租方种植的农作物,按征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对承租方进行补偿。 *.在承包期内,如有国家拨款的“粮食差价补贴、粮食直补,种子化肥、柴油补贴”等一切补贴均归承租方所有。 **.本租赁项目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重大事项提示*.用途管制提示:本标的为国有耕地,仅限用于合法农业种植(粮食作物、常规经济作物),严格禁止任何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严禁在地块内建房、挖塘、取土、硬化地面、种植林木、建设永久性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者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并追究违约责任。*.风险承担提示:标的按现状出租,出租方及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实地全面踏勘,自行核实标的现状、用途、配套、规划等全部信息,一经竞价即视为完全知悉并接受所有已知及未知瑕疵,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有经营、政策、自然风险。*.费用与责任提示: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生产经营、设施建设、用水用电、土地整治、税费、安全责任等全部成本与风险,自行协调周边邻里关系,因使用标的产生的一切纠纷、事故、损失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特别提示: *、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查验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对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最终承租方在成交前未详细咨询标的现状的,待成交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也表示对该标的瑕疵、现状认可,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 *、本标的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承租方须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收取。 *、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产权中心及相关方将提请吉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追索成功。 |
三、出租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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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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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住所 |
吉林市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吉林市冰雪试验区*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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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永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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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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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国有全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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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 情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冰雪试验区专题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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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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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名称 |
吉林市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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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你公司提报的《关于冰雪试验区已征未用耕地实施规范流转的请示》试验区管委会已收悉,试验区管委会于****年*月**日李杜主任主持研究《关于试验区***亩已征未用耕地对外发包的专题会议》,同意你公司申请,下一步,请产业公司按照会议决定,合法合规进行公开招租。吉林市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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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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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条 件 |
公 告 期 |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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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报价周期 |
**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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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 |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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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对应租期 |
详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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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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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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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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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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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号*** |
位于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九社(*处地块)**.***亩耕地整体出租 |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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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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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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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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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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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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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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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明细表
(附表)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单位:万元、万元/年
| 位于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九社(*处地块)**.***亩耕地整体出租 |
| *年 |
| *.**** |
| *年 |
| * |
| 一次性缴纳 |
| 无 |
|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
| * |
| ********** **:**:**到********** **:**:** |
| ********** **:**:** |
| ** |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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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租资产名称 |
权证号 |
坐落位置 |
目前状况 |
出租面积(㎡) |
证载用途 |
出租期限(年) |
挂牌价对应的租期(年) |
租金交纳方式 |
租金调整约定 |
标的交付时限 |
附属设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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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九社(*处地块)**.***亩耕地整体出租 |
|
位于永吉县南沟村九社 |
闲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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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年 |
一次性缴纳 |
无 |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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