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督检查信息(2026年11期)
2026-04-03
浙江/舟山 质疑投诉
食品监督检查信息(2026年11期)
浙江/舟山-2026-04-03 00:00:00
食品监督检查信息(****年**期)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在****年浙江舟山水果及其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中,当事人舟山市定海区余英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实测值为*.***,标准指标为≤*.**,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龙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在****年浙江舟山水果及其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中,当事人正斌超市(舟山)有限公司销售的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实测值为*.***,标准指标为≤*.**,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上述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龙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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