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329国道(K16+132~K51+435段)小修保养工程区域控制器询比采购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04-03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2025年-2026年329国道(K16+132~K51+435段)小修保养工程区域控制器询比采购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杭州-2026-04-03 00:00:00

****年*****年***国道(***+***~***+***段)小修保养工程区域控制器询比采购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发布时间:**********

采购补遗书(第*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年*****年***国道(***+***~***+***段)小修保养工程区域控制器询比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年*****年***国道(***+***~***+***段)小修保养工程区域控制器询比采购修改

一、系统下载文件中第一章询比公告与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不符,以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业绩要求: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个本项目采购设备的同类相关业绩。

注:①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提供)。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必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执行材料(必须提供,可为订单/单项合同/结算单/发票或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中的任一个,如同时提供多种类型执行材料的,按订单、单项合同、结算单、发票、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的优先次序以次序靠前的证明材料纳入评审。

②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内容页、合同金额(如有)和签章页。

③时间评审要求: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或履约日期就早者为准。框架协议以纳入评审的执行材料中时间为准。合同未体现签署日期(或履约日期的),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甲方盖章证明材料,以证明材料中时间就早者纳入评审。均无法体现日期的,则不纳入评审。

④证明材料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⑤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可为所代理制造商(或其下属控股销售公司)的业绩。制造商与投标人的业绩不予认可。

二、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现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年*月 *日 **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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