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4-02 00:00:00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溪源溪流域水质提升方案
二、服务内容
以溪源溪广贤桥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Ⅱ类为目标,以主要污染指标氨氮为抓手,摸清流域污染特征,存在问题和症结,提出控源截污、优化水利调度、监管能力提升等方面措施,编制《福州市溪源溪流域水质提升方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提供承诺函)。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没有被执行案件、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具体以近一周查询的信息为准。
(四)服务团队应熟悉流域水质提升相关政策和编制工作。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纸质文件:报价人根据询价公告,按报价清单填写报价,在满足招标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更为详细的服务优化方案,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式贰份,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响应报价应对《福州市溪源溪流域水质提升方案》所涉及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伴随服务合同期间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人联系人、电话和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五)询价人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报价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方应于****年*月**日(星期五)前将报价文件邮寄我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号东部办公区*号楼***室,收件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项目咨询:祝女士,联系电话:********。逾期递交者,不予受理。
注: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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