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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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社会福利中心特困供养人员定点医疗和托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沭阳县民政局
项目名称:沭阳县社会福利中心特困供养人员定点医疗和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为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开展特困供养人员定点医疗和托管服务工作。为集中康复照护本县户籍特困人员,选择一家具备资质的精神卫生康复机构,为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救治、康复、护理和照料等服务。预估人数**人,康复**个月测算;最终人数及月数以双方确定的为准,并按实结算。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按照****元/人/月标准费用包干(如政策变动相应调整)按月支付乙方费用,入住不满*个月的按天结算;供养人员死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从供养经费中支出,惠民减免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保障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要求提供服务的机构应为精神病康复专业机构,要能满足床位数量要求且具有长期托养的条件。沭阳脑科医院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作为沭阳县城区唯一一家精神病医院。该院环境优越,设备设施先进,能提供较多床位且具有长期托养的能力,具有专业的医疗服务及照护服务人员。能够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优质、便捷、专业的医疗服务和照护服务。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唯一供应商为:沭阳脑科医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沭阳脑科医院
地址:沭阳县杭州西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
专家一:韩媛 沭阳县质检站 高级工程师
专家二:陆静华沭阳县房管处 副高
专家三:刘兴荣 沭阳县城建档案馆 正高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沭阳县民政局
联系人:方芳
联系地址:沭阳县杭州西路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沭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沭阳县沭城街道苏州东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妍
联系地址:沭阳县丰润名苑小区*号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