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雄安新区公安局地下靶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4-02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雄安新区公安局地下靶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6-04-02 00:00:00
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雄安新区公安局地下靶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公安局地下靶场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砺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御园路**号光谷科技园邱氏电子*栋六楼
被投诉人: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善路**号
被投诉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安新县雄安大街***号中国中化大厦
相关供应商:永续成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龙锦三街****至*****号*层****
四、基本情况
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雄安新区公安局地下靶场建设项目(二次)(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于*月**日开标、评标,*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永续成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月**日,砺兵公司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作出质疑答复。****年*月**日,砺兵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次评标中,贵单位认定我公司提供的《地面橡胶砖》检测报告中“检测条件:苯**/(**.*)≤*.*,检测结果:未检出;”“检测条件:甲苯、二甲苯总和**/(**.*)≤*.*,检测结果:未检出”不符合招标文件**页:“*.苯*/**:≤*.**;*.甲苯和二甲苯综合*/**:≤*.**;”的要求,作出“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的认定。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援引法律依据作出答复,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雄安新区安新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雄安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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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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