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巩义市伊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辆大通汽车公开处置交易公告
2026-04-03
河南/郑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交易公告】巩义市伊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辆大通汽车公开处置交易公告
河南/郑州-2026-04-03 00:00:00
巩义市伊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辆大通汽车公开处置交易公告

标的名称

巩义市伊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辆大通汽车公开处置

标的编号

************

挂牌价格

*****元





转让标的名称

巩义市伊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辆大通汽车公开处置

标的所在地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街道新兴路***号

目前现状

闲置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
情况(元)

评估机构

河南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标的对应评估值

*****元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核准备案机构

巩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

核准备案日期

****年*月**日

重大事项揭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

权利:是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是否

其他需要披露事项及信息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报名竞价前,须详细了解标的全部状况,一旦参与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所有现状(包括瑕疵)

转让方概况

转让方名称

巩义市伊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街道新兴路***号

法定代表人

宋子昱

注册资本(万元)

伍佰万圆整

所属行业

国有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规模

小规模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

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元

交纳时间

公告期内(因网络传输可能存在延迟,建议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前一日,提前完成缴纳保证金和报名)

收款单位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公告发布、标的展示、竞价时间及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告媒体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标的展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价时间

****年*月**日*时**分(须为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条件

挂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个及一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若意向受让方不足一个,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发布公告。

其它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集中查看,过期不候。

联系人(标的展示):岳泳琨
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保证金交退

报名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同时办理**密钥,凭**密钥登录系统报名。
*.注册通过后,及时在公告期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并登录系统报名,显示“已报名”视为报名成功。(详见此公告“保证金设定”一栏,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报名期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 **分

资格审查

此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意向受让方竞得标的后,备齐相关资料至转让方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保证金交退

报名人为自然人的,报名成功后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报名人为公司的,报名成功后应使用报名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报名人应如实完整的填写转账方信息,转账信息不完整的将无法匹配保证金交纳信息,届时将无法参与竞价,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方承担。网络竞价结束后,未竞得标的买受人保证金于*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其账户;竞得标的的买受人保证金在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完价款后退还至竞得人账户。(重要提示:*.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竞得标的后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出让方上缴国库。)

项目联系人:岳泳琨 联系电话:*********** 地址:巩义市新兴路***号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地址:巩义市新华路**号
注册、报名技术咨询:************

竞价须知

第一条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该项目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权交易下的竞价系统参与竞价。
第二条竞价活动由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为*分钟,时间截止即进入限时竞价期(时长**秒)。竞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意向受让方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累加此次竞价活动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加价幅度***元)
第三条限时报价期内,各意向受让方的每次有效报价即成为当前报价;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限时报价期;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即成为本次竞价活动的成交价格。
第四条本次转让标的物委托底价详见次公告,竞价阶梯以竞价系统为准。
第五条意向受让方输入竞价系统的报价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第六条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竞价活动终止;有意向受让方报价的,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最高报价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
第七条竞价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通过系统自动打印竞拍结果。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终止该标的物竞价活动:
(一)在竞价过程中,出现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其他应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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