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6-04-02 00:00:00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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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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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原采购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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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员 |
一、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档案专业相关学历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得*分;具备档案专业相关学历专科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档案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具备档案专业高级或高级以上职称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二、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满分**分) *、项目组成员每具有*名保密培训证书(结业证书)的,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项目组成员中具备档案专业高级或高级以上职称的,每人得 *分;具备档案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项目组成员中具备档案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历本科或本科以上的,每人得 *分,本小项满分*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相关证书(职称证、毕业证、培训证、聘书)等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在本单位就职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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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实力 |
*、为保障本项目实施,投标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 (*)涉密计算机(含中间件); (*)涉密打印机; (*)涉密扫描仪; (*)打印刻录审计系统; (*)保密文件柜。 注:每提供一个配备得*分,本项最高得**分,须提供供应商自有购买设备发票扫描件或设备租赁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有保密机房(符合档案保密管理相关规范)的得*分。 注:供应商自有须提供自有机房产权证明、保密备案证明/机房保密验收材料;供应商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
**分 |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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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员 |
一、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档案相关专业学历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得*分;具备档案相关专业学历专科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档案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具备档案相关专业高级或高级以上职称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二、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满分**分) *、项目组成员每具有*名保密相关培训证书的,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项目组成员中具备档案相关专业高级或高级以上职称的,每人得 *分;具备档案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相关证书(职称证、毕业证、培训证、聘书)等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在本单位就职的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组成员中同一人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标准的,不重复计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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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实力 |
为保障本项目实施,投标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 (*)计算机(含中间件); (*)打印机; (*)扫描仪; (*)打印刻录审计系统; (*)文件柜。 注:每提供一个配备得*分,本项最高得**分,须提供供应商自有购买设备发票扫描件或设备租赁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
**分 |
更正内容二: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涉及响应文件提交、磋商时间延期至:****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淮北市烈山区工农路与杨庄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丁晗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淮******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翠云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