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6-04-02 00:00:00
关于公开选聘执法对讲机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为规范我单位采购程序,确保项目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工作要求,现拟开展“执法对讲机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执法对讲机采购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工作内容
拟公开选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执法对讲机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全过程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处理质疑答复、整理移交采购档案等。
三、资格条件
选聘的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海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分网站完成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备丰富的政府采购代理经验,熟悉货物类(或信息化、通信设备类)项目采购者优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选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在我单位内部通过评审方式确定中选机构,选取结果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报名材料要求
参与报名的代理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价函(单独密封),以项目最终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下浮率形式报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截图或证明材料;
*.近三年内至少*个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相关项目采购公告网页截图;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公告发布后查询);
*.体现服务能力、专业水平的其他材料(如项目团队、服务方案、管理制度等)。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名称。
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以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为准,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
七、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海南省保亭县文明北路执法局;可邮寄报名,邮寄邮戳时间应在报名时间内;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