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6-04-01 00:00:00
新盖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昝岗西泵站 ****外电工程施工
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一、原公告日期: *** * 年 * 月 ** 日
二、 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工期为*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年*月**日,计划完工时间为****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进场做施工准备工作,各阶段性工程完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外电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个月。”
现变更为: “*.*计划工期:工期为*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年*月**日,计划完工时间为****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进场做施工准备工作,各阶段性工程完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外电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个月。”
*.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的获取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原公告内容:*.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秒”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秒”。
三、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 **号
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 ***********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大街 *号中钢国际广场**层
联系人:张雪源、刘冬琦、宫英健、赵悦、薛建伟、封勋
电 话: ************、***********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