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4-02 00:00:00
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期)(重新招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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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期)已由重庆市两江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 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新城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期)位于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包含两所*班幼儿园。总建筑面积****.****。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万元
*.* 招标范围: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期)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等所有工作内容,其中前期已实施的平基土石方、桩基础(承台、基础梁、底板除外)和电梯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并结合现场实际为准。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其他:/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家。
| 招 标 人: |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泰集成电路设计产 业园*栋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李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袁老师、付老师、李老师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两江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