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海科技包头区域报废模具等资产一批
2026-04-02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内蒙古金海科技包头区域报废模具等资产一批
天津-2026-04-02 00:00:00
内蒙古金海科技包头区域报废模具等资产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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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海科技包头区域报废模具等资产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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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设备类/存货类
资产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姜林珍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郝建国
联系电话: *****************
委托会员联系方式
委托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融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永龙
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内蒙古金海科技包头区域报废模具等资产一批
资产类别 设备类/存货类 标的所在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评估机构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评估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其它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资产均以实物现状为准,《物资挂牌技露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物资挂牌披露清单》内标的资产的质量、数量、品质等负责。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示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己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并承担一切责任与凤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由于设备购置年代久远,产权持有单位未能提供发票或购置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前预约现场踏勘,即提前*个工作日向转让方联系人提交参与踏勘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并遵守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上高新区幸福南路**号,联系人:李晓燕,联系电话:***********。踏勘时须提供:踏勘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对于本次资产转让在资产移交完成后,向受让方开具成交金额占比***.**%的发票(税率**%)。 *.本次转让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除。 *.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标的描述 详见《物资挂牌披露清单》
标的是否有租赁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号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黄张裕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金属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批准单位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年第*期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年第*期)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示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规定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力承担。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受让申请并将本项目保证金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拍卖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权指定账户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相关规定原额原路径退回。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相关方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拍卖程序。(*)在拍卖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等情形。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成交金额*%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中请即视为承诺以下事项:(*)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企业等,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公示期内严格按照转让方制定的《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将转让方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并提交。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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