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4-02 00:00:00
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仙游县城南片区小区雨污水更新改造工程二期(永鸿小区及周边)(勘察设计)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疑函
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由福建仙游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仙游县城南片区小区雨污水更新改造工程二期(永鸿小区及周边)(勘察设计)(招标编号:********************)招标活动,我司作为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经核查发现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现就相关事项正式提出质疑,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诉事项基本事实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该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标结果应属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事实依据与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对评标委员会组成有明确约定。根据案涉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技术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对于已实施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主任须由随机抽取产生、具备相应主导专业注册资格的专家担任。依据上述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委员会主任 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经核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符合约定及相关规范。根据贵方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次评标委员会由杨晓红等*人组成。我司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核查确认,该*名成员均未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与此同时,依据招标代理线上答复证实,选取的专家确实均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上述事实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资格要求,违反了评标委员会组成的合法性及规范性要求。
三、请求及主张
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本次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作约定及评标工作相关规范,其作出的评审结果缺乏专业性、科学性和合法性基础。现我司尽请贵局: 依法对本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重新组织招标或项目评审工作。及时将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书面告知我司。
附件:*.授权委托书
*.代理线上答复截图
*.投诉人及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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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技术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对于已实施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主任须由随机抽取产生、具备相应主导专业注册资格的专家担任。依据上述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委员会主任 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