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02
广西/南宁 变更澄清
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西/南宁-2026-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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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广西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作如下修改: 一、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最高投标限价”的内容,修改为:“√有,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有效范围为:投标报价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仟陆佰叁拾陆万零壹佰元整(¥********.**),最高投标限价仅作为计算暂估合同价的基础。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勘察及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报价有效范围,否则报价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 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号**号电子商务综合楼*****层 联系人:吴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号 联系人:周先桂、韦庆华 电话:************ ******:**@****.*** 监督部门:南宁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 招 标 人: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