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河西财决〔2026〕3号)
2026-04-02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河西财决〔2026〕3号)
天津-2026-04-02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河西财决〔****〕*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号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城市绿道基础配套改造工程电力设施项目、城市绿道基础配套改造工程给排水设施及绿化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

四、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    

五、处罚日期

****年*月**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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