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处置项目闲废物资处置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6-04-02
北京 招标采购
蓝星(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处置项目闲废物资处置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北京-2026-04-02 00:00:00

蓝星(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处置项目闲废物资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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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处置项目

拍卖公告

拍卖车辆明细

转让方名称

蓝星(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车辆号牌

京******(本次拍卖不包含车牌)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使用性质

非营运

品牌型号

别克牌**********

发动机号

*********

车辆识别代(***)

*****************

注册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行驶里程(公里)

******

资产原值(元)

*****

账面净值(元)

/

资产评估值(元)

*****元(不含税)

起拍价(元)

****元(含税)

保留价(元)

保证金(元)

****元

年检有效期

****年*月

交强保险

商业保险

车牌及指标

不含

车辆购置税

车船使用税

最新缴纳年份:****年

车辆过户区域

不限

☐本市过户

☐异地过户

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

展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日)

展示地点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号

预展联系人

*#***; 石霖***********

集中报价期

(***)分钟

限时报价期

*#***;**** 年 * 月 **日 ** 时 ** 分

加价幅度

( * )分钟/周期

服务费收费标准

( *** )元

合同签署及货款支付期限

发布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交易合同”;买受人签订“车辆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标的交付时间

买受人签订“车辆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交割

标的交付地点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号

备注

联系方式

安淞***********、梁骏***********、王立刚***********、魏潮达***********、陈曦***********

交易条件与买受人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交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认可交易标的现状。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中化商务或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二、转让涉及标的的年检、过户、变更登记、交割、运输等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含但不限于增值税、购置税、过户手续费等,包含历史所欠税费及滞纳金)、强制保险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三、受让要求

*、买受人按照《服务费收取通知单》向中化商务支付交易服务费。

*、买受人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报名提交材料

*、竞买人为企业用户的,需在平台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需在平台上传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签字)。

*、有资格条件要求的,需在平台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竞买人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并向本项目保证金收款子账户一次性缴纳保证金。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网络拍卖

交易从标的起拍价开始竞价,依据加价幅度的正整数倍加价,允许跳跃式应价。

竞价时间分为“集中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集中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报价终结。

保证金及服务费注意事项

汇款方式

*、线上汇款账户:

平台“投标保证金”项下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线下汇款账户: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户名: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账号:*******************

交纳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于竞价前一日**:**前缴纳保证金。企业用户支持线上汇款(对公付款),个人用户仅支持线下汇款(个人汇款),线下汇款需上传相关缴纳证明材料。

*、竞买人提交报名之后,进入交易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竞买人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买受人后保证金处置

竞买人经中化商务确认为买受人后,买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中化商务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后,由中化商务原渠道、无息退还余额。

未成交的竞买人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不予退还事项的,由中化商务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竞买人或买受人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竞买人或买受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竞买人或买受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中化商务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竞买人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五)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买受人未按合同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七)竞买人在被确认投资资格或被确认为买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推进交易的,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八)竞买人或买受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九)竞买人或买受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化商务造成损失的;

(十)其他依据项目公告、中化商务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服务费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向买受人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在成交总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竞买人在制定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单包件代理服务费金额按最终成交金额的*.*%(含税),每包件最低收费不少于人民币****元向买受人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买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中化商务先行预交,买受人可将竞拍保证金转为预交代理服务费;(*)币种:人民币。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

*#***;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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