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宜丰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答疑澄清
2026-04-02
江西/宜春 变更澄清
[宜丰县]宜丰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答疑澄清
江西/宜春-2026-04-02 00:00:00

[宜丰县]宜丰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次答疑澄清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依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投标人业绩要求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含开标当日)至少完成过一个中标金额不低于 ****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时间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最终落款时间为准,专业工程、市政工程以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中承建方最后一方签署时间为准)。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②中标通知书;③施工合同。本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市政公用工程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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