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4-02 00:00:00
包河大道(包河区政府*龙川路)拥堵治理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包河大道(包河区政府*龙川路)拥堵治理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包河大道(包河区政府*龙川路)拥堵治理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包河大道(包河区政府*龙川路)拥堵治理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市政道路大中修;*.市政道路改扩建(或改造)业绩;*.市政道路新建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本项满分*分。”
请问我单位提供市政设施养护或市政设施维修或基础设施提升业绩合同施工内容包含道路维修或道路养护维修或道路改造提升,是否予以认可?提供市政养护类业绩或市政类业绩,施工内容包含市政道路改造且能提供业主证明明确施工内容包含市政道路改造,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次拥堵点治理项目主要内容是交通组织优化,以改造为主,涉及交通、市政、绿化等综合改造施工。故本项目对市政设施养护(或市政设施维修或基础设施提升或市政类)业绩合同施工内容中包含市政道路改造的,予以认可,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明确施工内容包含市政道路改造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业绩中仅包含道路维修(或道路养护维修)内容的不予认可。
注:(*)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磋商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报价,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系统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
(*)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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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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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