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6-04-02 00:00:00
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①公厕工程:建筑面积**.****,共一层,坡屋面,建筑物高度*.**,结构类型:砖混结构;包含: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②园林绿化工程:清表、砍挖散生竹、栽植大花红山茶树、栽植春鹃等;③铺装及景观工程:半坡景观工程、铺装工程、挡土墙工程、路牌、成品不锈钢雕塑等。(详见施工图)。
*、项目负责人:兰旭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柒拾捌万柒仟捌佰贰拾元玖角捌分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 | 怀化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否 | / | / | * | 项 | *******.**元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的开工之日起第**天。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合同履行地点: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
合同履行方式:正确履约
四、付款方式
按节点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完成**%,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工程完成**%,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第三方中介机构结算评审审定后,且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复核通过,支付审定后的工程款**%,*%留作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约定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个月)满无质量问题时无息付清。承包人负有按照审计单位要求,及时、准确、完备地提供所有结算资料的义务,因承包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资料不及时、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导致财政部门复核迟延或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怀化市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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