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6-04-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洋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福欣楼*层***号
被投诉人:合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符阳街道荔乡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循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符阳街道佳荔路*号二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循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合江县人民医院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具有明显的品牌指向性。
投诉事项*:利用现有资产优势变相排斥竞争。
投诉事项*:设置不合理的准入及验证条件。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主观性强且设置不必要的人员证件叠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合江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