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3-03 00:00:00
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第二年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安排,开展第二年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配送企业、我市填报续签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确认配送关系
请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数据填报系统”,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确认配送关系。
中选企业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尚未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尽快按照“药采**证书受理形式公告”(****://****.****.***.**/********/*****.****)要求,领取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已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无需重复领取。
配送企业需使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账号登录,如需新领账号,发送邮件至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邮箱。确认配送关系时间截止后仍可以继续确认,系统长期开放。
确认配送关系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时
三、签订三方协议
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需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数据填报系统”,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三方协议签订时间截止后仍可以继续签约,完成签约后方可进行网上采购。
三方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月**日**时。
四、采购执行时间
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带量采购续签执行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五、其他要求
为确保后续网上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积极组织货源,提前储备中选产品,按时足量供应,确保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平稳落地。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年*月*日



